青龙满族自治县耕地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1.招 标条件
本招 标项目青龙满族自治县耕地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工程己由青龙满族自治县发展改革局以青发改【2017 】207号批准建设,并以招 标核字【2017】第32号核准了招标方案,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财政资金,项目出资 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青龙满族自治县农牧局, 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调查评估和实施方案编制进行公开招 标,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标法。
2.项目概况与招 标范围
2.1项目概况:该工程主要对双山子镇、娄丈子乡、八道河镇、三拔子乡涉及土壤污染的地块进行调查评估 和修复整治工作。
2.2项目地点:青龙满族自治县双山子镇、娄丈子镇、八道河镇、三拔子乡。
2.3投资总额:1800万元,合同估算额200万元。
2.4计划服务周期:120天(日历日)。
2.5招 标范围:青龙满族自治县耕地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项目的调查评估和修复实施方案的编制。具体内容 详见招 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 标法》国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具有类似的 农田土壤污染修复项目调查评估实施方案编制经验,或科研、教学单位并承担过相关科研项目。
3.2 本次招 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投标。
4.报名方式及招 标文件的获取
4.1 报名方式:投标人请于2018年1 月2日至2018年1月8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 午13:30时至17:30时 报名同时购买招 标文件。须持企业法 人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企业组织机构代码正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 份正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法人章)。
4.2招 标文件取:现场发售招 标文件500元/套,逾期不售,售 后不退。
5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地点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1月 23日13时30分,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 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 标人不予受理。
投标人请先电话联系获取《企业备案登记表》办理投标事宜。
联系人:苏 颖
电 话:13260286730
邮 箱:13260286730@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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