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临湘市原氨基化学品厂周边土壤治理修复工程已由临湘市发展和改革局以临发改招[2017]200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临湘市环境保护局,建设资金来源于中央专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临湘市环境保护局,招标代理机构为华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临湘市原氨基化学品厂周边土壤治理修复工程
2.2建设地点:位于临湘市滨江工业园区
2.3工程规模:①建设专用管道系统,连接北控污水处理厂,将遗留废水约1.4万m3泵入污水厂处理;②异位稳定化治理底泥约4.4万m3,废渣约0.4万m3,处理达标后回填;③对回填场进行新土覆盖并植被恢复。
2.4工期要求: 120天(日历天),2018年5月底之前通过环保验收。
2.5质量要求:国家环保验收相关规定的合格标准。
2.6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79号令进行保修。
2.7招标范围:项目中标人负责对项目工程范围内的工程施工及检验、检测、设备安装与调试、工程竣工验收等服务。(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和图纸为准)。
2.8标段划分:本项目为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环保施工企业;湖南省外企业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企业资质,并且近三年在国内承担过一项合同额1000万元及以上有机污染土壤或重金属污染土壤治理修复施工业绩。(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原件为准)。投标申请人近三年承建工程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无不正当竞争行为,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项目负责人为市政工程专业或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或注册环保工程师;
3.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行为,以投标人营业执照注册地的检察机关出具的证明为准;
3.5投标人应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的规定配备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人员(需提供近6个月(2017年6月——2017年11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施工员、质量员具有岗位资格证书,专职安全员需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
3.6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由所在地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
3.7本项目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考虑本项目的专业性与复杂性,投标人须进行充分的现场踏勘工作,凡有意参加投标的单位必须在报名前委派拟任本项目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进行现场踏勘调查,了解项目基本情况。出具相关实地勘察证明交于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进行现场踏勘备案登记。
3.8投标人不得和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
4.1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定标。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叁拾万元整
5.2交纳时间:2018年1月9日12:00止,以保证金开户行到账时间为准。逾期到账视为无效投标。
5.3交纳方式:投标保证金必须是从投标人单位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电汇、银行汇票或网银转账的方式一次性按时、准确、足额转入投标保证金生成的子账号中。招标人不接受以现金或单位结算通卡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开户名称: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投标人在网上可自行选择保证金专户银行账户
银行账户:投标人随机获取对应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子账号
(1)投标人在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ggzy.yueyang.gov.cn)选择“投标单位登入”(次登入需注册,完成注册并绑定投标人CA等相关手续后进入交易系统),投标人选择对应项目进行投标操作,生成对应本项目(标段)的投标诚信保证金子账号。该账号为投标人缴纳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的账号,请注意保密。(投标人必须办理湖南CA数字证书才能完成登入及后续操作)
(2)投标人在提交保证金时,应按照随机获取的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准确填写银行账单(投标保证金只能从投标人的银行基本户转出),投标人可通过登入系统查询保证金到账及退还情况。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各投标人于2017年12月14日至2017年12月18日,上午09时00分~11时30分,14时30分~17时00分(法定节假日不休息)在岳阳市五里世家商务楼1105室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委托人须为拟任项目负责人)持本人身份证及以下资料购买招标文件:
(1)公告期内出具的有效介绍信(电脑打印,手写无效);
(2)公告之日起出具的有效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应注明本工程的授权,并提供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本项目拟任建造师);
(3)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新版资质证书须加盖红色公章,二维码须能扫出企业资质相关信息,否则不予以认可;
(4)拟任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证及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无在建工程证明,拟任项目技术负责人职称证,施工员、质量员的岗位资格证书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关键岗位人员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拟任项目关键岗位人员需提供近6个月(2017年6月——2017年11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并提供查询电话、网址和查询密码);
(5)如投标人为湖南省外企业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6)投标人营业执照注册地的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该企业、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纪录的证明。(出具日期为公告期内)
(7)现场勘察表及照片,并加盖单位公章。
(8)近三年在国内承担过一项合同额1000万元及以上有机污染土壤或重金属污染土壤治理修复施工业绩。(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原件为准)。
上述资料同时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报名购买招标文件,并现场核验原件,逾期不予受理。报名的所有资料必须真实合法有效,一经查实提供虚假资料,则取消其报名资格。
6.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逾期不予办理;
6.3澄清答疑采用网上发布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投标人敬请留意,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1月10日14时30分,地点为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里政务中心)四楼开标室。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7.3投标人授权委托代理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投标监管网和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督机构的行政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临湘市招标投标办公室。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临湘市环境保护局
联 系 人:戴先生
电 话:0730-3769027
招标代理机构:华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岳阳市五里世家商务楼1105室
联 系 人:刘女士、邹女士
电 话:0730-8960079或0731-85160666
传 真:0730-8960079或0731-85161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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