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财政厅下达给威宁县畜禽规模化养殖场粪污处理专项发展资金500万元
来源:时间:2017/10/26 15:11:14浏览量:1打印收藏
日前,贵州省财政厅、省农委联合下发《关于下达2017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畜禽规模化养殖场粪污处理专项)资金的通知》(黔财农〔2017〕205号)文件,其中,下达给威宁自治县畜禽规模化养殖场粪污处理专项发展资金500万元,主要用于畜禽粪污收集、贮存、处理、利用等环节设施建设,将有效防治养殖污染,防控动物疫病,保护和改善环境,加快威宁畜牧业转型升级。
据了解,此次下达资金列入2017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130106“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为保证资金到账的及时性和可调度性,省财政厅直接对省直管县办理资金调度,非直管县资金调度由相关市(州)根据文件办理。按照有关规定,属于贫困县统筹整合使用范围内的资金,贫困县(包括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和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县)可统筹整合使用。
威宁将认真组织项目实施,加项目建设和痕迹管理,做好项目财务资料、档案资料的收集和整理。属于政府采购或政府购买服务范围的,按政府采购管理和政府购买服务的规定和程序办理。根据“归口管理、分级实施”的原则,威宁农牧部门和项目建设单位将按照《贵州省畜牧生产性项目(工作)绩效评价方案(试行)》(黔农办发〔2017〕207号)要求,认真开展辖区内项目资金绩效自评工作,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将绩效评价报告逐级汇总上报省农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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