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贵州省财政厅、省农委联合下发《关于下达2017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畜禽规模化养殖场粪污处理专项)资金的通知》(黔财农〔2017〕205号)文件,其中,下达给威宁自治县畜禽规模化养殖场粪污处理专项发展资金500万元,主要用于畜禽粪污收集、贮存、处理、利用等环节设施建设,将有效防治养殖污染,防控动物疫病,保护和改善环境,加快威宁畜牧业转型升级。 据了解,此次下达资金列入2017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130106“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为保证资金到账的及时性和可调度性,省财政厅直接对省直管县办理资金调度,非直管县资金调度由相关市(州)根据文件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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