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探索林地“三权分置”机制
来源:时间:2018/5/17 14:51:14浏览量:1打印收藏
为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破解集体林业发展的体制机制问题,湖南省林业厅于2017年5月在浏阳市、洪江市启动了集体林地“三权分置”改革省级试点。目前,两个试点单位均制定了试点实施方案,出台了林地经营权流转证发证管理办法,开展了《林地经营权流转证书》发证业务,并依托林地经营权流转证书办理了林权抵押贷款业务,初步搭建起集体林地“三权分置”的运行机制。
集体林地“三权分置”,是继集体林地明晰产权、承包到户改革后又一重大制度创新,是指在巩固集体林地所有权、稳定承包权的基础上,将林地经营权从承包经营权中分离出来,形成集体林地“集体所有、家庭承包、多元经营”的格局,有利于进一步放活集体林经营权、调动林地经营者投身林业发展的积性、推进林业适度规模经营,为发展现代林业、增加农民收入、助力乡村振兴提供坚实保障。
近,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放活集体林经营权的意见》,我省集体林地“三权分置”将步入新的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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