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市公布批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名单
来源:中国土壤修复保健网时间:2017/11/23 8:49:19浏览量:1打印收藏
为贯彻落实《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6〕31号)、《广西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桂政办发〔2016〕167号)、《北海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北政办〔2016〕183号)工作要求,我局确定了北海市批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名单(附件)。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落实企业治污责任
相关县(区)环境保护局要配合辖区人民政府,2017年底前与列入名单的企业签订土壤污染防治责任书,明确相关措施和责任,责任书向社会公开。
二、加环境监察执法
各相关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要按照重点排污单位(重点污染源)管理的相关要求,做好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监察执法、监督性监测、信息公开、清洁生产、排污申报登记和环境统计等监督管理工作。认真落实年度监察、监测等工作计划,发现擅自停运污染防治设施、偷排投放、超标排放、污染事故等严重环境违法问题的,要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三、开展土壤环境监测
列入北海市批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名单的企业,要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企业自行环境监测的规定,自2018年起每年自行对其用地进行土壤环境监测,结果向社会公开。各相关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要做好督促和指导。
有关环境保护部门要定期对重点监管企业周边开展监测,数据及时上传土壤环境信息化管理平台,结果作为环境执法和风险预警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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