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涟源市全面部署2017年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禽禽水产品质量安全关系到公众身体健康、生命安危和社会的和谐发展,为确保我市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优质、生态营养,涟源市畜牧水产局狠抓落实,严格规范,化监管措施,健全监管制度,全面部署2017年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一、加组织导。市畜牧水产局专门成立了以局长钟智军任组长的质量安全导小组,全面负责我市的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工作。
二、明确工作职责,落实责任追究制度。按照“养殖户是责任人,政府负总责,主管部门负直接责任”的原则,一是要层层签订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责任状,乡镇动物防疫站与规模养殖场签订质量安全承诺书。二是实行“瘦肉精”防控责任包干制度,市局导包乡镇、乡镇导包村、防疫员包场,分级负责,责任到人。三是对生猪贩运商实行资质许可、备案管理,生猪贩运商必须与市局签订质量安全承诺书,严禁收购、贩卖含“瘦肉精”等禁用药物及病死的畜禽。四是市局各股室要明确职责,落实到人。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加全市动物卫生监督检查,化检疫和责任落实,严格动物防疫条件审核和无害化处理,加大执法力度。局畜禽水产品检测中心根据自身职能,制定质量安全检测工作方案和工作计划,大力开展抗菌药、禁用药物残留和有毒有害病原原生物等质量安全检测工作;局畜牧股负责无公害养殖规范及国家技术规范的制性要求、标准化养殖等技术的推广、指导和培训,规范养殖场对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的使用;水产股负责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确保水产品不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饲料办加对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投入品的监管,加大对乡镇站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检查、指导和培训力度,大力开展专项整治、打假行动;定点办加对生猪定点屠宰的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三、严格实行“瘦肉精”同步检测和排查制度。全市各乡镇动物防疫站在生猪出栏时必须严格按规定抽样检测“瘦肉精”,并填写相关资料归档保存,做到出栏必检,检则认真负责。各乡镇站全年开展“瘦肉精”排查工作二次以上,排查对象为存栏生猪50头以上的养殖场,排查时间为3、4、9、10月份,排查内容为盐酸克伦特罗和莱克多巴胺。
四、规范建立好养殖档案。所有规模养殖场必须建立好养殖档案,重点规范好存栏生猪200头、牛50头、羊200只、家禽3000只、兔300只以上的养殖户的养殖档案。对拒不建立养殖档案的,将按有关法律规定进行处罚。
五、切实加辖区内定点屠宰场和肉类加工场所的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检疫人员每天的检查检测工作,严格按规定进行,严格执行无害化处理规定,做好检查记录,加责任落实和制度建设。同时企业必须按要求开展自检工作,严禁未经检测的生猪及产品上市销售。
六、严格规范养殖投入品的生产、经营和使用。局畜禽水产品检测中心负责开展药物、重金属残留的监测工作,全年监测样品100个。局饲料办在4、5、6、9、10月份开展对养殖投入品的生产、经营和使用的专项整治行动,坚决取缔无证生产、经营。各乡镇动物防疫站要在每月组织对经营者、养殖户的投入品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七、从严规范无害化处理。各乡镇站要加对养殖户的监管,严格规范病死或死因不明畜禽的无害化处理,严禁该类产品流入市场。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加执法检查和定点屠宰场的监管工作,从严规范无害化处理。
八、化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工作。5、10月份在全市开展二次督查工作,督查内容为制度、措施、责任落实,检测工作开展,档案管理,经费投入,养殖投入品使用,无害化处理等。对兽药饲料生产、经营和使用的单位和个人开展监督检查4次以上;全年抽检尿样1000个,送检兽药饲料样品70个以上。
九、开展法律法规培训。在6、7月份对执法人员和规模养殖户在法律法规、质量安全管理规范、安全使用规范及养殖档案技术规范方面进行2次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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