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日,记者从黑龙江省水利厅获悉,近日,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出台关于做好农业节水工作的意见,到2020年,黑龙江省初步建立农业生产布局与水土资源条件相匹配、农业用水规模与用水效率相协调、工程措施与非工程措施相结合的农业节水体系,地下水开采量应严格控制在131亿立方米以内,其中农业用水不超过105亿立方米。意见指出,全省在编制全省性、地区性的农业发展规划时应当以水资源承载能力为基本前提,以水定需,量水而行,从严控制地下水开采,合理确定农业发展目标和农业生产布局。根据各地水土资源条件、农业生产布局等实际情况,传统旱作区和旱田经济作物区要加高效节水灌溉工程建设,水田区要加水稻节水控制灌溉技术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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