种业是国家重要的战略性核心产业,是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主要农产品有效供给的重要基础。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现代种业发展,在新修订的种子法实施一年多即开展执法检查。2月23日,种子法执法检查报告提请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报告介绍,种子法明确了基层种子种苗执法机构的地位,理顺了关系;目前,共有农作物种子管理机构3000多个,实现了省市县三级全覆盖。“目前,我国共保存农作物种质资源48万份、草种6000多份、菌种8000多份、烟草种5600多份。第三次种质资源普查和采集工作进展顺利,新发现作物种质资源2.5万份,创制多抗、肥水高效利用资源1500多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张宝文代表执法检查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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