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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鼓励农民合作社等主体与电商平台对接

来源:中国杨凌农交所时间:2015/3/25 14:57:13浏览量:1打印收藏

2015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创新农产品流通方式。支持电商、物流、商贸、金融等企业参与涉农电子商务平台建设。

近年来,我国涉农电商发展迅速。阿里、京东等平台农产品交易额可观,中粮我买网、顺丰优选、本来生活等农产品电商发展迅速,山西杂粮大王王小帮等草根电商显现生机。

“互联网进入农业,会对农产品流通模式产生颠覆性影响,虽然目前所占比例低,但其成长性很快。”农业部农村经济体制与经营管理司司长张红宇说。

鼓励农民合作社等主体与电商平台对接

中粮我买网总经理赵平原表示,发展涉农电商一方面有利于解决分散的小农生产与大市场“对接难”问题,促进信息通畅,减少流通环节,解决“卖难买贵”,有利于农民增收和就业;另一方面,从终端需求倒逼前端生产环节“标准化”,推动建立可追溯体系,有利于提升产品品质,促进绿色和个性化生产。

据农业部估算,目前我国农产品网络销售比例约占总流通量的2%左右,其中干货和加工品占到八成,水果、蔬菜和水产品等生鲜产品增幅均超过300%,需要加快解决涉农电商发展的瓶颈问题。农业部市场与经济信息司副司长王小兵表示,目前存在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的电商接入能力弱、货源组织难、冷链物流体系不完善等问题。

“企业希望加大冷链物流投入,但是冷链货车许可证获批的比例比较低,终端送货的电动车又常常在交通整治中受限制。”赵平原说,希望切实出台政策扶持冷链物流发展,并鼓励农民合作社等主体与电商平台对接。

业内专家们还建议,要加快推动相关数据库服务电商发展,鼓励品塑造与推广。

据了解,2015年,农业部门把农业电子商务作为提质增效转方式的重要途径,将开展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的电子商务技能培训,组织农业生产经营主体与电商企业对接,开展农业电子商务试点示范工作。

一号文件明确,开展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

专家们指出,目前我国农村网民达1.78亿,网购比例较低,推动电子商务进农村,既包括“农产品进城”,也包括“工业品下乡”,有利于撬动农村广大市场,培育新的增长点。

多年来,由于农村消费者居住比较分散,订单密度小,多数物流公司无法触及。由于看好农村大市场,阿里巴巴已启动“千县万村”计划,将在3至5年内建立1000个县级运营中心和10万个村级服务站;京东计划在长三角、珠三角、环渤海布局10万个村级配送站,并提供低息贷款等金融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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