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料行业标准公布
来源:杨凌农交所时间:2018/6/22 14:30:33浏览量:1打印收藏
近日,工信部科技司对一批制修订行业标准进行报批公示,涉及肥料行业的包括《含螯合微量元素复混肥料(复合肥料)》《腐植酸生物有机肥》《腐植酸微量元素肥料》《腐植酸钠》《黄腐酸钾》等,其中3项为次发布,公示截止日期为6月16日。
此次公示的肥料行业标准对砷、镉、铅、铬、汞等限量物质作了限量要求,依据是《肥料中砷、镉、铅、铬、汞生态指标》(GB/T23349-2009)和《有机肥料》对砷、镉、铅、铬、汞等限量物质的限量要求。
两项次发布的产品标准涉及微量元素。《含螯合微量元素复混肥料(复合肥料)》规定,螯合态微量元素总量不小于150毫克/千克,总量标明值不应低于单一螯合态微量元素含量标明值之和。同时,螯合态微量元素养分不应计入肥料总养分。《腐植酸微量元素肥料》规定,腐植酸含量(以干基计)不小于30%,微量元素含量不小于6%;含量不低于0.2%的单一微量元素均应计入微量元素含量中,钼元素含量限定不高于1.0%(单质含钼微量元素产品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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