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0日,从盐城市射阳县农业委员会获悉,盐城市射阳县的公司取了江苏省张经营企业类农药经营许可证。
盐城市射阳县新合作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在网上申报后,县农委及时审查材料,组织核查人员到现查核查,依据《农药经营许可技术审查规范(暂行)》规定对企业基本情况、人员要求、经营条件(经营/仓储场所、设施、设备等)及农药废弃物暂存场所要求、可追溯管理情况、管理制度要求等五个方面几十个小点进行一一核查,终核查结论为合格,符合发证条件,县农委发放了射阳县张农药经营许可证,也是全省张经营企业类农药经营许可证。
这张农药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发放具有历史意义,实现了农药部门从多个部门管理到一个部门专门管理,其他部门辅助管理的转变,对实现农药管理的专业化、集中化,为提高农药管理效能打下良好的基础,也将进一步促进农药市场经营秩序的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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