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贵阳市稻水象甲疫情发生趋势预报
一、发生趋势
2018年,我市稻水象甲疫情预计发生面积23万亩,其中秧田3万亩,大田20万亩。发生程度为中等发生,局地大发生至特大发生,主要危害期在5月下旬至7月。
二、预测依据
(一)越冬代成虫调查数据
3月1日至20日,我市10个区(县、市)28个乡镇43个村选取446个点进行了稻水象甲越冬调查,调查面积464.6m2,发现越冬成虫点数为119个,一般虫量1.22-14头/ m2,高虫量240头/ m2,调查点活虫率达98.95%。
(二)气象因素
据贵州省专业气象台监测:2017年12月-2018年2月,平均气温略高0.1~1.0℃,利于稻水象甲越冬。预计春季(3-5月)平均气温在10.5-21.5℃之间,较常年同期略高0.1-1.0℃,倒春寒偏轻;春季降雨量在165-495mm之间,略多1-2成,雨季开始期偏早,陆续出现在4月上旬至4月下旬,5月中旬开始降水较为集中,多过程性降水发生;冰雹较常年偏重,集中期较常年偏早。天气情况总体利于稻水象甲越冬代成虫解除滞育和危害,而不利于防治工作的开展。
三、防控要求
(一)加组织导,明确工作职责
各区、县(市)要高度重视稻水象甲疫情防控工作,加组织导,明确工作职责,层层落实工作,早谋划早部署,及早做好物资筹备工作,确保疫情防控工作有序开展。
(二)开展监测普查,科学指导防控
各区、县(市)要认真做好稻水象甲疫情普查和监测工作,严格按照《贵阳市稻水象甲疫情监测与防控技术方案》进行,普查范围要全面不留死角,数据要科学、准确,通过普查和系统监测,认真分析稻水象甲疫情发生动态,为下阶段防控工作提供科学依据。
(三)化示范推广,提高防控效果
为切实提高防控成效,各区、县(市)要结合当前工作要求,开展替代药剂筛选和绿色防控新技术的试验研究,建疫情防控示范区,加大示范推广力度,突出示范效果,提高农民疫情防控技术水平。
(四)严格疫情上报,掌握发生动态
根据省农委要求,各区、县(市)要认真执行稻水象甲日报、周报和年报制,新发现疫情在12小时内报告市级植物检疫机构。3月25日起开始实行稻水象甲日报,6月20日起实行稻水象甲周报,上报数据要科学、准确,符合实际发生情况。
(五)加大宣传培训,化技术指导
各区、县(市)要结合实际,有针对性的开展疫情宣传培训工作,在重点区域、关键时期加疫情宣传培训,以电视、互联网、微信等宣传方式为重点,普及疫情防控知识,化技术指导,提高农户防控技术水平,增进社会对农业的关注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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