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农委和花溪区开展《贵州省动物防疫条例》宣传活动
来源:时间:2018/3/26 15:40:04浏览量:1打印收藏
新修订的《贵州省动物防疫条例》经贵州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于2018年1月1日起施行。为切实做好《贵州省动物防疫条例》的宣贯工作,2018年3月23日,市农委兽医医政药政处、贵阳市动物卫生监督所、贵阳市动物疫控中心和花溪区动物卫生监督所、花溪区动物疫控中心在花溪区燕楼镇组织开展《贵州省动物防疫条例》宣传及兽医服务进农村活动。
此次宣传活动采取悬挂横幅、播放广播、现场解答、发放宣传单等形式进行,在宣传活动现场,市、区技术干部一方面对群众讲解动物防疫相关法律法规,另一方面认真为群众解答动物防疫方面的疑问。
此次宣传活动市、区、镇共出动人员40余人,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接受咨询100余人次,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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