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土壤环境及农产品质量监测布设
为深入推进农村环境质量监测工作,完善农村环境质量监测与评价体系,掌握农村区域环境质量状况、变化趋势和潜在风险,广西南宁于近日印发《2018年南宁市农村环境质量试点监测方案》,在土壤环境方面的监测与布设。
1.点位布设
以村庄为点位布设单元。在基本农田、园地(果园、茶园、菜园等)、饮用水水源地周边各布设1个监测点位,共3个点位;根据村庄环境状况,在重点区域土壤中选测两类,各布设1个监测点位。重点区域土壤包括:工矿企业周边土壤;畜、禽、水产养殖场周边土壤;污水灌溉的农田土壤;大量堆放工业废渣、生活垃圾场地周围的土壤;长期受工业废气和粉尘影响的土壤;居民区周边土壤;其他疑似有污染的土壤。可选择在土壤点位采集对应的稻米、玉米或蔬菜等样品作为农产品质量监测点位。
2.监测项目
必测项目:土壤pH、阳离子交换量;镉、汞、砷、铅、铬等元素的全量。
选测项目:基本农田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监测特征有机污染物。工业型村庄根据具体情况,增加特征污染物项目的监测。
农产品选测项目:镉、汞、砷、铅、铬等元素的全量。
单位:毫克/千克(mg/kg)
3.监测频次
每五年的年监测1次。采样时间为1~8月,避在施用农药、化肥后立即采样。
4.监测方法
土壤执行《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T166)要求,开展监测。农产品采集可食用部分烘干后制样检测。
(四)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出水水质
针对开展“以奖促治”等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的村庄,对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含人工湿地)的出水水质进行监测。
1.点位布设
选取1个生活污水处理规模大的处理厂(站)或者人工湿地,在其出水口处取样。
2.监测项目
必测项目:化学需氧量(CODcr)和氨氮。
选测项目:pH(无量纲)、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悬浮物、总磷、粪大肠菌群(个/L)。
单位:毫克/升(mg/L)
3.监测频次
每半年监测1次,全年2次。
4.监测方法
以手工监测为主,自动监测为补充,执行《环境监测技术规范(水和废水部分)》。排放标准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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