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弋阳县重金属污染土壤治理与修复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弋阳县重金属污染土壤治理与修复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江西
招标编码:CBL_20180111_1068131929
标讯类别: ,
资金来源: ,
依据弋阳县政府采购办批准的公开招标采购方式,受弋阳县环境保护局的委托,对其弋阳县志敏工业园德诚、三星公司地块重金属污染土壤治理与修复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采购项目进行电子化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单位投标。
一、项目名称:弋阳县志敏工业园德诚、三星公司地块重金属污染土壤治理与修 复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采购项目
二、招标编号:YYXS-2018-001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内容:1、建设地点:弋阳县志敏工业园
2、招标范围:本项目采用EPC模式建设,项目中标人按照合同约定对弋阳县志敏工业园德诚、三星公司地块重金属污染土壤治理与修复项目的勘测设计、采购、施工、项目管理、竣工验收等实行全过程承包,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
3、工程质量要求:(1)设计质量标准:满足国家现行规程规范要求的工作内容和勘察设计深度;(2)施工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有关规范和标准的要求,竣工验收达到合格工程。
4、工期要求:2018年2月开工,2018年2月中旬要完成该地块建筑物拆除、污染土壤剥离、安全转移工程,要确保该地块土壤质量满足教学用地功能要求;2018年8月完成污染土壤异地修复工程,达到治理目标。
五、采购预算: 约1400万元
六、投标人的基本要求:
(一)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上一年度的财务报表或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开标前6个月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缴税凭证和开标前6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
4、根据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相关规定,在定标前,由中标候选人出具该单位、单位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三年(2015年1月至今)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二)投标人应提供合格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法人委托书原件(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提供)原件和授权投标人身份证原件;
(三)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独立法人资格,并持有效营业证照。
2、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环境工程(污染修复工程)专项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持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处于有效期内。
3、拟任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环保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同时具备相关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不允许非法转包、分包;(报名前获取申请表格《投标企业备案注册登记表》办理平台电子钥匙)。
联系人:李旭
电 话:17778150560
邮 箱:zgzbwl@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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