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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发布《关于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工作的指导意见》

来源:中国土壤修复保健网时间:2018/1/3 11:35:08浏览量:1打印收藏

  耕地耕作层土壤(俗称表土),是指地表上层部位的土壤,一般厚约20~30厘米。耕作层是耕地精华,是农业生产的物质基础,是粮食生产之本。已有研究表明,形成1厘米厚的表土需要100-400年时间,平均也需要200年。开展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是重要的民生工程、生态工程和抢救性工程。近日,省政府发布《关于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工作的指导意见》,提出“谁用地、谁剥离”“先剥后用、就近利用”“因地制宜,统筹利用”。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的实施主体是建设用地单位,建设占用耕地项目应当在项目开工建设前开展耕作层土壤剥离工作。

  指导意见明确了实施范围:(一)建设占用当地较高等级的耕地,应当剥离;露天采矿占用耕地的,应当在采矿前先将耕作层剥离,复垦时再加以利用。耕作层剥离的深度应当根据耕地土壤肥力情况等确定,一般以20-30cm为宜。(二)对15度以上的坡耕地以及耕作层土壤已被严重破坏或被污染不适宜耕作的耕地、耕作层厚度不足15cm、耕作层土壤有机质含量不足10g/kg的耕地,经县级以上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会同农业等相关部门共同认定后,不纳入剥离范围。(三)建设占用上述以外耕地的,市、县(市、区)政府按照“运距合理、即剥即用”的原则,结合当地实际,尽量实施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指导意见指出,耕作层土壤剥离后主要用于补充耕地质量提升、新增耕地和劣质耕地的土壤改良、土地整治、高标准农田建设、中低产田改良、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拆旧区复垦和工矿废弃地复垦、采煤沉陷区土地复垦以及临时用地复垦等项目,也可用于城市绿化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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