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关于土壤污染防治的措施
来源:中国土壤修复保健网时间:2017/12/16 9:47:00浏览量:1打印收藏
日前,洛阳市印发《洛阳市“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从环境空气质量、水环境质量、土壤污染防治、美丽乡村建设、环境风险防范等方面采取具体举措,补齐生态环境短板,促进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改善。总结关于土壤污染防治方面的措施如下:
●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覆盖全市。建立全市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在耕地布设土壤环境监测基础点位,在工矿企业及其周边、饮用水源地保护区、果蔬菜种植基地等设置土壤环境风险监测点位,定期开展监测。到2020年年底前,实现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点位所有县(市)区全覆盖。
●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追究及责任倒查机制,实行党委和政府导成员生态环保一岗双责制。对在生态环境和资源方面造成严重破坏负有责任的干部不得提拔使用或者转任重要职务,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实行导干部环境保护责任离任审计,对导干部离任后出现的重大生态环境损害并认定其应承担责任的,实行终身追责。
●实施排污许可“一证式”管理。将排污许可建设成为固定污染源环境管理的核心制度,整合、衔接、优化环境影响评价、总量控制、环保标准、排污收费等管理制度,实施排污许可“一证式”管理。2020年,全市基本完成固定污染源的排污许可证核发。
发表评论
已有0条评论,共812人参与,点击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