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6〕31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鲁政发〔2016〕37号)和《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青岛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青政发〔2017〕22号),化工矿企业环境监管,根据《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核实并公布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名单的通知》(鲁环函〔2017〕637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核实并确定了我市土壤污染重点行业企业名单,要求进一步加重点监管企业环境监管、督促重点监管企业落实责任、对重点监管企业开展监督性监测、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名单实施动态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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