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辽市开展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专项工作
一是持续加大气污染防治。开展燃煤锅炉专项整治,全通辽市需整改的48家企业145台锅炉目前已完成整改销号企业24家锅炉68台,正在整改企业24家锅炉77台。其中,需安装联网在线监控设施企业28家,目前已安装联网的企业7家,完成安装准备联网的企业14家,已订购监控设施准备安装企业2家,正在督促整改企业4家。全年计划整治燃煤小锅炉263台,截至11月底,已整治完成247台,完成目标任务的94%;城市机扫率达到80%;加油站储油库油气回收治理20座,提前完成了年度目标任务。截至11月末,我市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286天,较2016年同期持平,占总监测天数的85.6%;PM2.5平均浓度为35微克/立方米,较2016年同期下降1微克/立方米。
二是深入开展水环境污染治理。落实市政府办公厅印发《通辽市2017年度水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继续聚焦城镇污水处理厂“三低”问题,持续推进了污水收集管网建设、提标改造工程和再生水利用系统建设。霍林郭勒市、科左中旗、扎鲁特旗、奈曼旗、开发区新建、改建污水管网85公里。科左后旗新2万吨/日污水处理厂建成投运。奈曼旗再生水工程投入运行,日供水量约6000吨。科尔沁区污水处理厂完成二期验收,达到一级A标准。环保部门对全市各污水处理厂进行了专项检查,据在线监测数据,各污水处理厂全部达标排放。按照自治区要求,组织开展排污许可核发工作,重点推进了大气和水减排工程项目44个,截至11月底,全市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实现减排3800吨、4750吨,分别完成年度目标的95%和96.5%,化学需氧量和氨氮实现减排500吨、50吨,已提前完成了年度目标任务。
三是扎实推进土壤污染防治。落实市政府办公厅印发《通辽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前期准备工作,完成了拟纳入土壤污染状况详查范围的问题突出区域划定工作和全市90家土壤污染重点企业空间位置遥感核实工作。据调查结果,目前我市土壤环境状况总体良好,不存在污染问题突出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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