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矿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 试行)》将于2018年7月1日起实行
来源:中国土壤修复保健网时间:2017/12/12 8:54:23浏览量:1打印收藏
环保部近日发布《工矿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 试行)》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为贯彻落实《 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以下简称《 土十条》)关于 2017 年底前出台工矿用地土壤环境管理部门规章的要求,环境保护部土壤环境管理司组织编制了《工矿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 试行)》( 以下简称《 办法》)。
《 办法》的定位是防止工业活动对工矿用地本身造成的污染,即重在防止出现新的污染地块。
《 办法》分为总则、污染防控、监督管理、附则四章内容。本《办法》自2018年7月1日起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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