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泉镇抓设施农业发展蔬菜种植 践行塘约道路激活农村经济
黔西县林泉镇海子村辖12个村民小组,现有758户2710人,总面积5.5平方公里,耕地面积4500亩。海子村围绕市委、市政府“113”攻坚战,按照“山上果园,山下田园”和农旅一体化的发展思路,重点抓设施农业发展蔬菜种植,践行塘约道路激活农村经济。目前,林泉镇海子果蔬示范园已成功申报为省级农业园区,每年可解决劳动力就近务工800人,劳务收入1000万元以上,预计2017年全村农民人均纯收入可突破10000元以上,村集体经济积累已达160万元,促农增收效果十分明显。
围绕设施农业谋发展。 目前,已引进了贵州长津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建设露地蔬菜基地1000亩,贵州海子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建设以猕猴桃为主的精品水果基地500亩。同时,培育了由本村致富能人组建的贵州万林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建设了500亩猕猴桃园;黔西聚农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了以香菇、木耳等为主的食用菌生产基地100亩和5000平方米的多肉植物园;林泉镇果芝林果蔬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的林下套种蔬菜种植的李子、石榴、樱桃采摘园2300亩。
践行“塘约道路”活经济。 牢牢抓住“三变”改革之机,充分借鉴“塘约经验”,按照支部+公司+合作社+基地+贫困户的模式,整合资源,将财政资金,各种投资建设的基础设施等入股到贵州长津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和贵州海子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资金进以1000元为1现金股,每个现金股红利按照贫困户∶合作社∶村集体=7∶2∶1模式分红,贫困户占70%股份,村集体占两个公司20%股份,投产后村集体每年获得至少20万元的分红。为了搞活全村经济,带村民共同致富,海子村以村社一体模式组建了海子种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吸纳全体贫困户(65户192人)和种养殖大户参与共同发展,已经吸纳社员以320亩土地和劳动力入股合作社,并交纳股金1.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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