种子质量纠纷,如何来解决?
来源:中国杨凌农交所时间:2017/10/26 14:42:43浏览量:1打印收藏
遇到种子质量纠纷时应如何解决?
引起种子纠纷的原因包括种子原因和非种子质量原因。种子原因包括品种适应性、假种子、劣种子和宣传欺骗原因,非种子质量原因包括非正常气候、栽培管理不当、植物病虫害等原因。在发生质量纠纷时,好双方当事人同时向当地种子管理机构提出现场鉴定申请,若不能双方同时提出申请的,也可以一方单独提出申请,由种子管理机构组织专家进行田间现场鉴定,并出具种子质量纠纷田间现场鉴定报告。
出具报告后双方可以协调处理,协调不成,可以凭鉴定报告向法院起诉。需要注意的是,有些情形种子管理机构对现场鉴定申请不予受理,譬如申请人提出鉴定申请时,需鉴定地块的作物生长期已错过该作物典型性状表现期,从技术上已无法鉴别所涉及质量纠纷起因的。也就是说,农民朋友发现种子有问题,一定要及时申请鉴定,以错过了鉴定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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