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严打猕猴桃早采行为 仍有网店承诺48小时内发货
西部网讯(记者石永波 实习生赵建锋)“世界上每3个猕猴桃,就有1个是陕西的”。当前,陕西猕猴桃正处于关键的成长期,也是水果市场猕猴桃销售的断档期。近期,陕西猕猴桃核心产区的西安市周至县和宝鸡市眉县出现了一些商家、果农为抢占市场、牟取暴利,采摘销售未成熟猕猴桃现象,严重损害了陕西猕猴桃形象,当地政府均给予了严厉打击。
那么,各产区政府打击早采行为效果究竟如何?采摘销售未成熟猕猴桃究竟有多大危害?有没有未成熟猕猴桃流入市场?本网记者进行了调查。
现状:产区政府严打早采早购行为 成立巡查队严防死守
陕西猕猴桃核心产区的周至县为了遏制采摘销售未成熟猕猴桃现象,出台了猕猴桃采摘管理规定,县果业局、农业局、公安局、市场监管局等组成联合执法组,严厉打击违背农时季节、早采早购猕猴桃的行为,保障上市猕猴桃的品质,维护品形象。
7月13日,周至县联合执法组就在竹峪镇西裕村收缴了50箱约1500斤早采猕猴桃,现场对这些早采猕猴桃集中进行了碾压销毁处理,并对本次早采事件进行立案侦查。
而此次收缴早采猕猴桃并非先例,据周至官方公布的信息显示,2016年7月周至县执法组人员就扣压了正在收购未成熟哑特猕猴桃的哑柏镇槐花村客商李某某的车辆和6000斤未成熟的果子,并对李某某给予处罚。
7月21日,另一个猕猴桃核心产区眉县也以县政府名义发布了《关于禁止猕猴桃早采早购的通告》,通告要求8月25日之前,眉县全县范围内禁止采摘、运销各品种的猕猴桃鲜果,一旦发现,将对相关客商、运输车辆、电商、物流及快递公司进行处罚,且所有享受过各级政府补贴的果业企业、合作社等一旦被发现早采早销猕猴桃,三年内将不得享受政府性补贴。
此外,眉县还采取印发宣传资料,悬挂横幅、组装宣传车辆,巡回村组宣传猕猴桃早采早购的危害,采取各镇(街)、各有关部门层层落实责任的办法,抽调专人成立禁止早采早购工作巡查队,从7月15日开始至8月25日,深入所有猕猴桃专业村、种植大户和公路沿线,加大检查、巡查和劝解力度,严防死守,杜早采早购行为发生。
危害:早采可减产30%左右 口感差影响品形象
专业人士介绍,根据猕猴桃生长规律,每年8、9月份是猕猴桃营养物质快速积累、着色升糖的关键时期,是否适期采收直接影响猕猴桃果品的产量、质量和贮藏性。早采会使其产量减少30%左右,果实的口感会因成熟度不充分而下降,营养价值也会降低,后期的贮藏、加工也会受到影响,重要的消费者体验不,会对陕西猕猴桃的品形象造成严重损害。
记者查询我省2015年制定发布的《陕西省猕猴桃标准综合体》发现,按照生产技术标准,我省猕猴桃果实生长发育天数达到130—160天,果实可溶性固形物含量达到6.5%以上时完成生理成熟,软熟后才能达到品种固有的风味和营养成分。过早采收会直接影响产量、品质和贮藏性,表现在:1、果实生长发育期缩短,损失30%左右的产量;2、果肉成分以淀粉、柠檬酸为主,软熟后风味淡、口感差,营养价值低;3、果皮发育不健全,货架期、贮藏期缩短,入库贮藏烂果率高。
眉县农业局日前发布的《眉县2017年猕猴桃适期采收指导意见》也要求,理论采摘时间要结合可溶性固形物测定来确定采收期,平均可溶性固形物含量达到6.5%时开始采收如有20%以上果实的可溶性果形物含量低于6.1%,说明果实的成熟期不一致,仍不能采收。
“现在猕猴桃正处于生长阶段,如果顾客不知道猕猴桃真正的成熟期,买回家后发现没办法吃,就会误以为猕猴桃就是这个味道,会对周至猕猴桃形成错误的、不好的印象,进而影响整个品的声誉。”周至当地的果农李航告诉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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