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日,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九十二次主任会议举行。贵州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孙永春主持会议;副主任袁周、李岷、王世杰,秘书长刘一民出席会议。
会议听取了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关于《贵州省传统村落保护和发展条例(草案)》《贵州省未成年人家庭教育促进条例(草案)》《贵州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草案)》《贵州省古茶树保护条例(草案)》修改情况的报告,关于《安顺市虹山湖公园环境保护条例》《铜仁市锦江流域保护条例》《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农村消防条例》《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古茶树资源保护条例》审议意见的报告及其决议(草案)。主任会议决定,将有关事项提请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闭幕会表决。
会议审议了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2017年上半年经济工作情况和下半年经济工作安排报告的决议(草案)、关于批准2016年省本级财政决算的决议(草案),主任会议决定,将以上决议草案印发各组审议,并提请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闭幕会表决。
会议还听取了各组关于人事任事项审议情况的汇报,主任会议决定,将有关人事任事项提请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闭幕会表决。
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省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工作机构有关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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