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百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的通知
原标题: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百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的通知
黔农办发〔2017〕153号
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百农产品
区域公用品的通知
各市(州)农委、畜牧兽医(水产)局,威宁县农牧局:
根据第十五届国际农产品交易会(以下简称“农交会”)组委会《关于推选2017年百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的通知》(农组委发〔2017〕3号)要求,为全面推进农产品区域公用品建设,发挥农业品的示范引作用,农交会组委会决定在农业系统组织推选百农产品区域公用品。为做好我省的推荐及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品主体获得农业部、国家质检总局、国家工商总局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
2.品主体须具有公用品管理办法和标准;
3.产地环境和产品质量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近3年内未发生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4.区域公用品使用单位须是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或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能够严格按照产品质量控制技术规范生产经营,有稳定的生产基地、销售渠道和服务保障;
5.品知名度高、产业链完整、发展潜力大,品农产品带动农民增收、促进农业产业发展作用明显。
二、申报范围及数量
在粮食、油料、蔬菜、果品、肉类产品、奶类产品、禽蛋产品、淡水产品、中药材等9类农产品中推选(茶叶不在推选之列),每个市州推选一个,威宁县推选一个,经省农委从各地推选的名额中遴选4个名额上报农交会组委会。
三、有关要求
(一)科学遴选。各地应根据当地农业资源优势、区位优势、产业优势和农耕文化,重点推荐当地有影响力和代表性的农产品区域公用品。
(二)认真组织申报。各地要高度重视本次申报工作,明确任务分工,迅速开展工作,科学确定推荐名单,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自愿的原则,认真做好申报工作的组织、材料审查、上报工作,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请各地组织品主体填写《2017年百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申报表》(附件1)并提供相关文字和证明材料,经审核后填写《2017年百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申报信息表》(附件2),请于2017年8月2日前将纸质材料及电子版统一报农交会贵州省筹委会办公室(省农业展览馆<省农业宣传声像中心>)。
(三)做好宣传工作。相关单位要综合利用传统媒体、新媒体等传播方式广泛宣传,为农产品区域公用品发展营造良好氛围。请每个申报主体提供1000字左右的宣传材料(包括品建设的经验做法、创建历程和感人故事)以及5-8张不小于2MB的PDF、JPG文件(包括logo、产品、包装、荣誉、注册商标、基地等)并附电子版,请于2017年8月2日前发送至省农业展览馆(省农业宣传声像中心)。
四、联系方式
申报相关事宜请与省农业展览馆、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联系,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许婧(13885029005)、宋涛(18083625877),电子邮箱:gznyzlg@163.com,地址:贵阳市云岩区延安中路62号省农委。
附件:1.2017年百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申报表
2.2017年百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申报信息表
2017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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