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市清理整顿市级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
来源:中国杨凌农交所时间:2014/6/9 17:44:08浏览量:1打印收藏
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进一步加和规范我市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提高资产使用效益,不断完善监督管理体系,由市纪委牵头,市监察、审计、财政和机关事务局参与联合开展对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包括差额、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进行全面清理整顿。
2012年—2013年,市财政局联合有关单位先后对有经营性国有资产的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分别开展了两轮专项检查,在一定程度上规范了其经营行为。但随着资产管理的进一步深入和加,依然发现有些单位在资产管理上仍有漏洞,主要是账实不相符;资产出租、出让、出借和担保行为程序不规范;未实行统一招租;合同签订期限过长、租金过低、条款责任约定不清;随意处置和转移资产;收益应收未收、未及时上缴财政等行为。
为了从源头上预防和杜腐败问题的发生,不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从今年5月起至9月,我市五部门对市级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进行清理整顿。清理整顿分自查整改、清理移交、监督检查和建章立制四个阶段。清查整顿采取边查边改的办法进行,各单位先开展自查,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排查,分析原因,按规定整改。市纪委等五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深入各有关单位,对清理整顿的情况进行全面详细检查,对发现有瞒报、漏报等问题的,将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违规违纪行为的,将严肃追究部门导和当事人的责任。至清理整顿结束,各有关单位要建立清查档案,并由财政部门指导各行政事业单位制定国有资产使用,管理等规章制度,同时由财政部门与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起草《铜川市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经市政府研究同意后印发执行,以健全管理制度,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目前,经营性国有资产清理整顿工作自查整改阶段正在有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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