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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管理办法》

来源:中国杨凌农交所时间:2017/2/20 9:07:34浏览量:1打印收藏

原标题:重庆小作坊生产加工的散装食品,不得进入超市、学校,不得网络销售

小作坊生产加工的散装食品,不得进入超市、学校,不得网络销售——昨日,重庆晚报记者从市食药监局获悉,该局组织制定了《重庆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据悉,目前我市登记的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有8000多家,纳入统计的食品摊贩(不含占道经营的游摊)有4万多家,从业人员约12万人。

重庆晚报记者发现,此次征求意见稿,除严格规定食品加工小作坊的从业者应遵守食品安全管理相关规定外,更提出在包装上应进行备注,并限定其流通渠道。

征求意见稿第14条规定:小作坊可生产加工散装食品,或进行简易包装并清晰、醒目标识“小作坊食品”字样。小作坊食品不得进入超市、大型餐厅、学校(含托幼机构),不得通过网络进行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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