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为两人下乡销售冒白酒
原标题:安徽无为:冒充名酒代理商 下乡销售冒白酒
两名犯罪嫌疑人,驾着货车,流窜至无为县各乡镇小商店,冒充洋河酒厂驻无为办事处工作人员,向小店老板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海之蓝、天之蓝白酒,涉案金额达七万余元。公安机关经缜密侦查,快速破获该起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抓获两名犯罪嫌疑人。
2016年10月份,无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向警方移送案件线索称:近期,有人驾驶一辆银灰色厢式小货车,流窜至无为县各乡镇的小商店,冒充洋河酒厂驻无为县办事处工作人员,向小店老板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海之蓝、天之蓝白酒,严重扰乱市场秩序,请求公安机关予以查处。
接到报警后,无为县公安局经侦大队迅速展开侦查,通过调阅该县各进出城卡口大量的监控录像,一辆银灰色厢式货车进入侦查员视线。通过进一步侦查,发现该车辆从2016年初多次进入无为县各乡镇,车上两名嫌疑人员,冒充洋河酒厂驻无为县办事处工作人员,向多个乡镇小店推销假冒注册商标的海之蓝、天之蓝酒。
侦查员掌握嫌疑人基本活动轨迹、身份信息后,立即向上级汇报。公安局负责人向涉案的11个乡镇派出所发出协查指令,各派出所迅速行动,获取相关证据后,及时扣押一批假冒洋河系列酒;侦查员对两名犯罪嫌疑人活动情况进行周密布控,张网以待。
12月7日6时许,一名犯罪嫌疑人驾驶小货车,从巢湖市出发,当他与另一名犯罪嫌疑人在无为县无城镇金河路碰头、准备再次下乡作案时,做梦也没有想到——民警早已在此“恭候”多时,在交管大队无城中队民警配合下,现场指挥员一声令下,抓捕民警迅速出动,将正在一早餐店用餐的两名犯罪嫌疑人成功抓获,并当场在货车里缴获一批仿冒名酒。
经查:犯罪嫌疑人郑某、刘某自2016年3月份以来,驾驶小货车多次流窜到无为县各乡镇,冒充洋河酒厂驻无为县办事处工作人员,在低价销售的基础下,再打着“买五箱送一箱”诱人的幌子,向小店店主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海之蓝、天之蓝品白酒,涉案金额达七万多元。
目前,两名犯罪嫌疑人因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被无为警方依法予以刑事拘留。相关案件证在进一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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