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举办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发展研讨会
11月25日,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市委关于大力培育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有关精神,促进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规范、有序发展。自贡市农牧业局与市老年科协联合举办了全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发展研讨会。市老科协会长程一爽、肖德如等老导、农业专委会老专家、市区县农业部门分管导、相关部门负责人以及我市部分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的代表,共计50余人参加了研讨会。研讨会共收到论文19篇,大会交流10篇。研讨会由市老年科协秘书长苏家庆主持,围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发展中遇到的登记注册、经营模式、产品营销、品打造、融资问题及政策扶持方向等方面进行了较广泛深入的研讨。
近年来,在中央及省市一系列鼓励政策的指引下,自贡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迅速发展,逐步成为农业生产和农村经济的骨干力量。据统计,截至今年10月底,全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共计9061个。其中包括规模以上农业企业355个、农民专业合作社1464个、家庭农场1788个、种养大户5322户、社会化服务组织132个。其中尤以家庭农场发展势头劲,现有发展数量比2015年底的1049个新增739个,增长70.4%。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快速发展,有力地促进了农村土地流转,使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水平明显提高。但是,从总体上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尚处于初级阶段,既面临着带普遍性的问题,也有自身存在的个性问题。为促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又好又快发展,参会人员在以下方面达成了共识,并提出了建设性的建议。
一是登记注册类型混合化的问题。随着各级党政对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重视和采取扶持政策的差异,部分地方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注册类型混合化倾向较重。一个经营主体不顾自身产业发展的需要,一味地去注册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其实质是看哪类实体政策好就使用哪个子,总是在专合社、农业公司与家庭农场之间翻、倒腾,出现一个实体几个子的现象。另外,大多数农户和部分种养殖大户对注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没有足够认识,缺乏主动注册登记和规模化发展的自觉性。因此,作为相关业务管理部门,应进一步加宣传指导,制定不同主体类型的注册登记条件和标准,引导经营业主规范、有序登记注册与自身产业、经营机制相适应(或匹配)的经营主体。同时,开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监测评定工作,实行注销退出机制的动态管理,清理整治“空壳、套”现象。
二是瞄准市场需求选择适宜产业。在各级政府产业规划及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建设的指导下,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应根据自身技术、经济实力和经营能力,选择适应市场需求、利于规模化、商品化生产经营的产业及其复合业态,合理定位消费人群。要防止盲目效仿和产业趋同带来的经营风险。
三是因地制宜创新经营模式。面对农产品消费市场竞争激烈的趋势,应积鼓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之间相互联合、协作,推行合作经营、联合经营、托管经营,创新“家庭农场+合作社”、“家庭农场+龙头企业”、“农户+基地+龙头企业”等多种形式的经营模式;鼓励条件成熟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之间自愿组建联合社;大力推行订单式生产,克服单打独斗的小农意识,在农业生产组织形式、产业业态、运行机制等方面创新,激发生产经营活力,实现农牧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农民增收。
四是统筹搭建营销平台。各相关业务部门应统筹搭建营销平台,积采用“互联网+”技术,融入电商平台,抓住线上线下2个市场。引导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自建或利用营销网络,建立健全自身的营销网络体系,主动适应大市场的变化,努力提高自身的经营能力和水平。
五是注重品打造。多数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普遍缺乏统筹规划与营销策划能力,生产的农产品特色不突出,产品多为直接销售的初级农产品,在包装、品和信誉建设方面严重滞后,即便有好的产品也难以让消费者信任。因此,各相关业务部门应进一步加大农产品品实施战略,指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转变大宗农产品粗放式生产经营的老习惯,大力推行农业标准化生产,主动注册商标或采用区域性商标, 积开展安全品质认证,坚持诚信守法生产经营理念,不断提升自身农产品知名品和服务美誉度。
六是化政策措施扶持。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市一系列惠农农政策的基础上,进一步加政策调研,不断细化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扶持措施。重点在示范创建、土地规范化流转、基础设施建设、经营模式和运行机制、品打造、融资信贷以及内部管理制度建设上下大功夫,针对不同类型的经营主体,开展针对性的个性化帮扶与指导,促进规范有序、持续健康发展。
在研讨会后,市老科协会长程一爽作了重要讲话,勉励参会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抓住现代农业发展的好时机,大胆投资创业,运用现代科技技术和设备,拓展农牧业的新功能,发展新业态,引农业发展方式转变。同时,要求各级有关业务部门要加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研究,制定和完善配套的扶持措施、办法,指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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