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要求建立“互联网+”农业扶贫长效机制
原标题:建立“互联网+”农业扶贫长效机制
回望刚刚过去的一年,扶贫工作被提到前所未有的高度。党中央不断调扶贫、脱贫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2015年11月23日,中共中央政治局通过了《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要求各级党委和政府必须把扶贫开发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切实增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释放出举全党全社会之力、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大信号。
《决定》提出到2020年实现7000多万农村贫困人口摆脱贫困的既定目标,为此,要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有5000万人左右通过产业扶持、转移就业、易地搬迁、教育支持、医疗救助等措施实现脱贫,其余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实行社保政策兜底脱贫。同时,要健全社会力量参与机制,广泛动员全社会力量,合力推进脱贫攻坚。对此,我们深感中央脱贫决心之大,工作之细。
扶贫、脱贫是一个系统性的工作,也是一个具有长期性的工作。因此,扶贫,特别是围绕农村的扶贫工作,应该建立起长效性的机制。结合长期从事农业信息化的技术与市场实践,我认为,应该加快建设四个“互联网+”农业扶贫的长效机制。
长效机制之一:推动农业资产的市场化
农业的市场化程度很低,造成这一现状的主要问题就在于农业生产资料要素的市场化很低,自给自足式的规模小、散以及区域性显著,成为农业市场的典型特征。
当前,我国正在针对农业用地开展确权工作,拉开了农业生产资料要素市场化的大幕。2018年之前,要全部完成农村土地的确权颁证。土地确权工作是一个创造性的工作,将农业用地的所有权、承包权和经营权三权分置,化了农民对土地的承包权,同时也根据当前的现状,推动农民所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流转,为农民创造了一定的“资产性收入”。
目前,农村土地的确权重点还在耕地上,但仅仅是耕地的确权流转还不够,要借助这次机遇,更进一步推动农业建设用地,如宅基地和集体用地等土地资源的市场化,进一步扩大农民的“资产性收入”。“资产性收入”将是减少城乡收入剪刀差的一个重要手段,也是保障农村剩余劳动力没有后顾之忧地进入城市、融入城市的基础。
在此基础上,还须建立起统一的市场管理机制,坚决贯彻好经营权有序流转、以农民为主体、严格用途管制、严禁以租代征或将耕地非农化的精神,做好有一定条件的市场化,推动农村土地资产市场的规范化、法制化,这也是实现农业资产市场化的重要保障。
的农村市场非常复杂,基层农村组织的运行受一些因素的影响,往往偏离市场机制、公平机制;人为的限制因素,往往制约了农业相关资产和资源的流通。比如,个别村委会就能制性地集中土地资源、制性地限制农资流通。针对这些问题,必须通过改革和创新的办法,推动农村市场的规范化和法制化,推动农业资源的有效配置和资源流动。
在这一过程中,关键的技术核心是“互联网+”,即以信息、数据以及信息数据的流动来形成管理机制,对农业资产的市场化提供有力的支撑和规范化保障。
先,借助土地确权以及农村要素市场化改造的历史机遇,以第二次土地调查成果为依据,建立性的包含土地属性、三权(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乃至更广泛的涉农信息为基础的农村土地数据库,并以这个数据库为中心,采用符合标准规范、农民群众认可的技术方法,实现农村土地资产的数据化以及数据资产的云服务化,奠定公平正义的农村市场化机制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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