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近日从市水产局了解到,我市2014年共发展虾稻共作面积55263.85亩,占全市虾稻共作总面积135263.85亩的40.9%。“虾稻共作”模式即在稻田中养殖克氏原螯虾并种植一季中稻,在水稻种植期间,克氏原螯虾与水稻在稻田中同生共长。“虾稻共作”是在“虾稻连作”模式基础上创新而来,变“一稻一虾”为“一稻两虾”,不仅提高了稻田综合利用率,而且克服了原有模式商品虾规格小、产量低、效益差的缺点。2013年6月,渔业协会已正式同意将《潜江龙虾“虾稻共作”技术规程》作为行业技术规程予以公布和实施。去年,为推进虾稻共作基地建设,我市建立了市级技术专班和区镇处技术指导小组,重点指导稻田标准化改造、种虾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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