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表示,截至目前,农业部从未批准任何一种转基因粮食作物种子进口到境内商业化种植,在国内也没有转基因粮食作物种植。转基因产品一直受国内外关注。农业部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办公室今天在此间指出,依据2001年国务院颁布的《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及配套规章,农业部对进口农业转基因生物按照用途分三类进行管理:一是用于研究和试验的,二是用于生产的,三是用作加工原料的。农业部介绍,进口用作加工原料的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证书申请程序包括两个环节:一是境外研发商向农业部申请安全证书,经第三方检测机构在境内检测,并经安委会评审合格的,由农业部批准发放进口用作加工原料安全证书。二是境外贸易商凭研发商获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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