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消息,农业农村部办公厅21日印发《关于进一步加远洋渔业安全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提到,各地渔业主管部门要切实加所辖远洋渔业企业和远洋渔船管理,化对企业负责人和船员教育培训,敦促企业严格遵守农业农村部及入渔国法律法规,合法合规生产,严禁越线捕捞,严防引发涉外事件。 《通知》指出,各远洋渔业企业要严格遵守农业农村部和有关国家规定,切实加所属渔船管控,与渔船保持密切联系,实时关注渔船动向,确保所属渔船在公海生产时与毗邻国专属经济区界限保持3海里以上安全距离,严禁越线生产。遇到他国执法船要求登临检查时,渔船应停船配合,禁止逃避执法或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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