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部近日就加屠宰环节非洲猪瘟检测工作下发通知,通知要求在5月1日前各地组织对生猪屠宰企业进行全面清理,对未取得排污许可证、不符合动物防疫要求的企业一律立即停产整改;7月1日前整改不达标的,坚决依法取消定点屠宰资格。 通知明确,各地畜牧兽医部门要督促生猪屠宰企业积作为,创造条件,尽早开展非洲猪瘟自检。要根据企业规模和市场辐射范围等条件,明确实施期限。跨省销售生猪产品和年屠宰10万头以上的屠宰企业以及生猪屠宰、加工一体化企业迟于4月1日前开展非洲猪瘟自检;年屠宰5万头以上的屠宰企业迟于5月1日前开展自检;其他屠宰企业迟于7月1日前开展自检。在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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