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关于4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18年第16号〕近期,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组织抽检糕点、饮料和食用农产品等3类食品193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89批次,不合格样品4批次。根据食品安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一、总体情况:食用农产品68批次,不合格样品4批次。糕点8批次,饮料117批次,均未检出不合格样品。二、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一)山东省泰安市振华水产批发销售的来自山东省泰安市五马市场李勇的小湖虾,呋喃西林代谢物检出值为76.94μg/kg。国家标准规定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河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二)山东省泰安市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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