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某良等12人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经海南省人民检察院分院分别提起公诉,海南一中院于2018年6月19日分别立案审理。因符某良等人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使用禁用的方法捕捞水产品,海南省人民检察院分院在提起公诉的同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这是海南一中院辖区内件刑事附带民事环境资源公益诉讼。2017年8月28日,符某良驾驶渔船搭载符某平、符某华等4名船员从海口新港出发,到达文昌中水道附近机动渔船底拖网禁渔区线内海域,采用电力设备进行拖网作业,共捕捞水产品518.56斤。8月29日,该船被文昌渔政渔港监督站在文昌中水道发附近海域现场查获。据海南省海洋与渔业科学院作出的评估报告,符某良等人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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