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安徽省农委了解到,《安徽省限制使用农药定点经营布局规划》日前发布,将核准各县(市、区)限制使用农药定点经营单位数量,以控制高毒、高风险农药使用,增加绿色安全农产品供给。各县(市、区)也要在县级限制使用农药经营点规划布局总数下,综合考虑用药需要、地理位置、交通状况,进行动态管理、合理调整。 该规划特别规定,在安徽省蔬菜、果树、茶叶、中草药种植面积超过耕地面积50%的乡(镇)和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内,不设立限制使用农药经营点。耕地面积低于10万亩的乡(镇)设定1个点,耕地面积超过10万亩的乡(镇)可设2个点,超过20万亩的乡(镇)可根据需要再增设1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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