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近日出台意见明确,全面落实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严格农产品质量安全全流程监管,努力增加该省绿色优质农产品供给,保障百姓“舌尖上的安全”。这份关于进一步加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意见要求,厘清各部门监管职责,确保各环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职责实现无缝衔接;严格源头治理,开展农产品产地环境监测和风险评估;重点防治农用地土壤重金属污染、农业种植用水污染等,切断污染物进入农田的链条;逐步构建覆盖规模以上生产基地、涵盖收储运环节的监测网络。黑龙江省将全面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经营责任制和承诺制,农产品生产企业、畜禽屠宰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对生产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负责。同时,加快农业地方标准制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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