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林在天猫某店铺购买了4袋腌料,收到商品后发现其中有一袋没有生产日期标示。张林认为自己买到了假冒伪劣产品,因此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卖家赔偿。近日,山东省高唐县人民法院调解了这起纠纷案件,天猫卖家王鑫向张林支付赔偿款1000元,依法维护了消费者权益。原告张林起诉称,张林于2017年4月某日在天猫某店铺购买了4袋腌料,发现其中一袋腌料没有标注生产日期,认为此行为违反了我国食品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后张林向法院提交了商品实物图片、购物小票及EMS快递查询等相关证据材料。法院经审理认为,结合原告提供的产品实物图片、购物小票及EMS快递查询等相关证据材料,可以认定张林提供的产品实物系在天猫卖家王鑫店铺购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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