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3月1日0时至6月30日24时是我州长江流域和珠江流域的禁渔期,期间禁止所有天然水域内的一切捕捞行为。为严格落实禁渔期制度,州农委2月12日印发了《关于做好2018年黔东南州禁渔期管理工作的通知》指导16个县(市)结合实际分别制定具体的禁渔工作方案,并通过电视、广播、张贴通告等方式将禁渔通告在各乡镇农村广泛宣传,促使广大群众了解并支持禁渔工作,禁渔工作做到了早安排早部署。 在禁渔日各地积开展了宣传活动和执法巡查任务,榕江县根据群众电话举报,查处了电鱼案件两起,缴获肩负式电鱼设备两套,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深挖当中。 为确保禁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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