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5日,记者从佛山市食药监局获悉,该局日前公布了2018年第11期、12期食品检测报告。根据检测结果显示,有8批次食品内在质量不合格。其中,有市场上销售的沙虾、大闸蟹、白贝,被检出含禁用药物硝基呋喃类药物。根据佛山市食药监局公布的2018年第11期食品检测报告显示,2017年10-12月份佛山市食药监局在全市五区内生产、流通、餐饮环节组织开展了食品重点品种安全状况评价性监督抽检。全市共抽检了11大类,1409批次食品,经检验发现5批次产品内在质量不合格。本次抽检任务的承检机构为佛山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测中心。不合格产品分别是,从佛山市南海区平洲桥南海鲜舫抽检的,标称为东莞市顺通米制品有限公司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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