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省、市、县各级食品安全办等五部门关于印发《畜禽水产品抗生素、禁用化合物及兽药残留超标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精神,从2016年下半年开始至2017年12月,眉县水利局认真开展了水产品抗生素、禁用化合物及兽药残留超标专项整治行动,一是进一步严把水产品养殖投入品大关,确保抗生素、禁用化合物及兽药残留符合国家相关规定标准。二是按照农业部《水产养殖质量安全管理规定》的相关要求,对水产品生产过程实行了全程控制,规范了渔业生产行为。三是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了水产品养殖的各项管理制度。 此次贯彻落实《畜禽水产品抗生素、禁用化合物及兽药残留超标专项整治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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