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缓刑期满了,面馆可以重开了,以后我们对不会再往面粉里乱加东西了。”近日,江苏省泗阳县王新华(化名)夫妇经营的面馆重新开张,他们决定把食品安全放在做生意的位。2017年5月,王新华夫妇因为在制作面条的过程中违规使用工业盐,经泗阳县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犯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四个月,缓刑八个月,同时宣告禁止令,禁止他们在缓刑期内从事食品生产、销售及相关活动。但在缓刑期间,王新华夫妇无视禁止令的规定,又做起了面馆生意。2017年6月,泗阳县检察院干警在对社区矫正活动进行监督的过程中,发现正在缓刑期间的王新华夫妇,仍在从事食品生产、销售活动,立即向司法局发出检察建议,要求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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