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吉林省环境监测中心站《关于开展2O17年吉林省国家网土壤环境质量监测工作的通知》(吉环站字〔2017〕53号)要求,长春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圆满完成“2017年吉林省土壤环境质量监测”部分点位的采样以及有机物和重金属汞的分析测试工作,为土壤污染“精准施策”和建立土壤环境监管体系提供了可靠的数据支撑。一是全力落“实”责任机制。长春市环境监测中心站高度重视2O17年“吉林省土壤环境质量监测”工作,成立了由苏红时站长任组长,于连贵总工程师任副组长的土壤环境质量监测工作导小组,导小组下设综合调度组、现场采样组、分析测试组、质量控制组。导小组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土壤环境质量监测各项工作,建立了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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