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8日下午,记者从全市保健食品百日专项整治行动工作会议上了解到,从即日起到2018年3月12日,市食药监局和市工商局将在全市开展以保健食品为主的百日专项整治行动。 此次整治的重点包括:无证(含超出许可和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未依法延续换证)经营保健食品,特别是设在居民楼内或地点较隐蔽的场所,前期以低价售卖物品或费发放小礼品为诱惑,利用会议营销、直销、电话营销、一对一上门服务等方式对中老年人进行夸大功能和疗效等违法宣传和销售;保健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广告内容明示或暗示疾病预防、治疗功能内容失真,与注册或者备案的内容不相一致,未载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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