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南京市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省环保厅《关于公布江苏省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批)的通知》(苏环办〔2017〕373号),经我局筛选并征求各区级环保部门意见,我市批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共30家),名单已经确定并予公布,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请各区级环保部门抓紧在2017年年底前公布辖区内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名单。二、请各区级环保部门落实好《南京市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中有关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的管理要求,将有关要求传达到企业,督促企业履行环保监测、信息公开等义务。三、市级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名单实施动态更新,适时进行名单增减。四、请各区级环保部门督促辖区内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在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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