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苏政发〔2016〕169号),经我厅筛选并征求各市意见,我省批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共303家)名单已经确定并予公布,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发布“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名单”已纳入2017年全省粮食安全和食品安全年度考核,考核中需提供公布网址链接或其他证明公开的文件。请各地抓紧公布市、县两级重点监管企业,2017年底前向社会公开。二、请各地落实好《江苏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中有关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的管理要求,属地环保部门将有关要求传达到企业,督促企业履行环保监测、信息公开等义务。三、省级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名单实施动态更新,适时进行名单增减。四、请各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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