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绩效考评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度设区市绩效考评指标体系和评分细则以及加减分规定的通知》(桂绩办发〔2017〕14号)的考评细则,现将2017年度自治区为民办实事工程之农机具购置补贴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如下:一、绩效指标完成进度(一)完成农机购置补贴批资金任务98%以上得0.5分2017年,自治区下达我市批农机购置补贴资金460万元。据统计,截止12月4日,全市共受理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申请456.33万元,占批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任务的99.2%。已完成考核指标任务。(二)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结算总量占批应结算资金的85%以上的得0.5分截止12月4日,全市已结算农机购置补贴资金4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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