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7日,从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决定,授予运城市为批“山西省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授予杏花岭区、古交市、大同矿区、右玉县、繁峙县、孝义市、介休市、昔阳县、盂县、潞城市、泽州县、洪洞县、稷山县等13个县(市、区)为批“山西省食品安全示范县”,奖励示范城市100万元,奖励示范县各50万元。 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和示范县是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在部署开展的一项食品安全综合治理工程,是推动地方党委政府落实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提升综合治理能力和保障水平的重要载体和抓手。我省创建工作自2015年1月正式启动以来,批参与创建的市县党委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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